我们需要在创世记亚伯拉罕之经历的光中,来看加拉太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节。保罗在这些经文里告诉我们,夏甲表征律法,由属地的耶路撒冷所象征;撒拉表征恩典,由属天的耶路撒冷所象征。夏甲和撒拉代表两约——律法的约与恩典的约。律法是人的劳苦加上人的能力以产生一些东西,而恩典是将神赐给祂所拣选的人,好产生许多儿子。
这两约所生的两种儿女,性质是不同的:由律法之约生的,是按着肉体生的;由应许之约生的,是按着灵生的。按着肉体生的儿女,没有权利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;按着灵生的儿女,却有完全的权利。因着我们有恩典、基督与赐生命的灵,所以我们是按着灵所生的儿女;这灵现今在我们的灵里,使我们成为按着灵所生的儿女。这就是加拉太三章与四章里奇妙的启示。因此,我们这些按着灵所生的儿女,应当停留在神心愿的实现里,享受恩典、基督、以及那包罗万有的灵作为福音的福。
基督与律法之间的对比
加拉太书的背景乃是犹太教徒教导加拉太人遵守律法。他们竭力要将加拉太的基督徒带进犹太教,使他们受打岔偏离基督,转向律法。神的意愿是要将基督自己作到我们里面,使基督成为我们的生命,使我们凭祂而活。然而,犹太教徒却使人受打岔偏离基督,并叫人注意遵守律法。神的定旨与目标是基督,而犹太教徒的定旨与目标却是律法。所以,在这卷书里,基督与律法相对,律法是抵挡基督的。
律法原是由神所颁赐,作为管家与看守者,为基督看管神的子民,至终带他们归于基督。(三22~25。)然而,仇敌撒但利用律法,使人受打岔偏离基督,并以律法顶替基督作为他们的目标。这是仇敌的诡诈。
因着在加拉太的信徒被仇敌诱骗,注意律法而不注意基督,有神定旨完满启示的使徒保罗,在心与灵里的深处有负担写这封书信,让加拉太人知道:他们需要认识律法的目的,并认识神的定旨就是将基督作到他们里面,而从律法被带回归于基督。
肉体与灵之间的对比
我们若守律法,就是与基督隔绝;此外,我们若守律法,就是操练我们的肉体。然而,我们若要接受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并凭祂活着,必须倚靠那灵。所以,在加拉太书里也有肉体与灵之间的对比。这对比乃在于:守律法要求我们操练肉体;接受基督并凭祂活着,要求我们倚靠那灵。加拉太三至四章主要的思想乃是,我们不在律法以下,并且神无意要我们守律法。所以,我们不需要操练我们的肉体。反之,我们必须忘掉律法,并弃绝肉体。神的心意是要基督作我们的一切、我们的生活、与我们的目标,因此我们现今必须倚靠那灵。
加拉太四章的要点
加拉太四章头一个要点是儿子的名分。(1~7。)一节说,“后嗣几时还是孩童,他虽是全业的主人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。”这指明,后嗣在得着儿子名分以前还是孩童。二节继续说,孩童乃是在监护人和管家(两者都指律法)的手下,直到父亲所预定的时候。这描绘出神的选民在旧约时代的光景;那时他们在律法之下,被视为孩童,没有承受全业的权利。
父亲所预定的时候,就是新约时期,开始于基督的第一次来。三至五节说,我们为孩童的时候,受奴役于世上的蒙学之下;及至时候满足,神就差出祂的儿子,由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好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按照三章二十六节,我们乃是借着相信基督,成为神的儿子。这信将我们带到基督里,使我们与基督成为一,在祂里面得着儿子的名分。然后四章六节告诉我们,因着我们是儿子,神就差出祂儿子的灵,进入我们的心,呼叫:“阿爸,父!”
再者,我们除了有儿子名分的法定身分,还有儿子名分的生命,就是神圣的生命,神的生命,而这生命乃是在神儿子的灵里。(5~6,罗八2,约壹五11~12。)因此,我们外面有儿子名分的地位,里面有儿子名分的生命。儿子的灵在我们的心里,我们里面有个活的东西,这种感觉常使我们带着深切的情感呼叫:“阿爸,父!”(参罗八15。)这是因为我们有儿子的灵里那儿子名分的生命。
加拉太四章第二个要点乃是,在基督里的信徒不需要谨守日子、月分、节期、年分,(9~10,)我们所需要的乃是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。(19。)基督作生命乃是在我们里面,而我们既是神的儿子,也是神的后嗣。今天我们需要的,不是遵守律法的仪文与规条,乃是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。
加拉太四章第三个主要的点乃是,两个妇人表征两约。(21~31。)夏甲,就是亚伯拉罕的妾,表征律法的约;撒拉,就是亚伯拉罕的妻子,表征应许的约。(23~24。)妾没有合法的地位。基督徒不是妾的儿女,乃是妻子的儿女;也就是说,我们不是按着肉体的儿女,乃是按着应许的儿女。(28,31。)这应许乃是,亚伯拉罕的后裔要承受祝福。(创十七7~8,加三14,16,29。)
加拉太四章二十五节说,在西乃山颁赐并由夏甲所表征的律法,相当于现在的耶路撒冷,也就是属地的耶路撒冷。属地的耶路撒冷是犹太教的中心,犹太人是属地耶路撒冷的儿女。因此他们是妾的儿女,不是自主妇人(妻子)的儿女。
二十六节说到那在上的耶路撒冷。正如属地的耶路撒冷不是指物质的城,乃是指构成那城的人;在上的耶路撒冷也不是指天堂,乃是指构成属天耶路撒冷的属天子民。(来十二22。)所有接受基督作生命,并在灵里凭祂活着的人,都是生于属天的耶路撒冷,由神属天的子民所构成。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“我们的母”。(加四26。)我们属灵的母亲,乃是由神属天子民构成之属天的耶路撒冷。
一面,加拉太四章的两个妇人表征两种约,就是应许的约与律法的约;另一面,两个妇人乃是两种母亲,就是属地的耶路撒冷与属天的耶路撒冷。我们不是犹太教徒(就是那些组成属地耶路撒冷的犹太人)的儿女,我们乃是那些组成属天耶路撒冷之属灵人的儿女。这证明我们这些由属天耶路撒冷所生的信徒,当与律法无分无关。我们是属天撒拉的儿女,该与属地的夏甲无分无关。
注意内住的灵
律法既然没有合法的立场,我们就不该与它有任何关联。今天基督作为神的儿子,已经进到我们里面,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,而祂的灵在我们里面乃是儿子的灵。因此,我们需要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,并认识我们是属天耶路撒冷的儿女,就是自主妇人的儿女,而不是使女的儿女。
我们若将这个应用到自己身上,就会看见,想要行善就相当于守律法。虽然我们也许没有守摩西的律法,却持守自己制定的律法。结果,我们再次奴役自己,使自己成为律法下的奴仆。所以,我们需要弃绝守律法,并认识今天我们的需要乃是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,经历我们里面儿子的灵,与这灵来往,被那灵引导,(五18,)并凭那灵生活行动。(16,25。)
许多事都能成为我们的律法。譬如,甚至成圣也可能成为一条律法。凡我们为了要帮助自己成圣所作的一切,都会成为一条律法。我们必须认识,我们有圣灵在我们里面,就是儿子的灵。只要与这灵来往,受这灵引导,并凭这灵生活行动,这就够了。然后,成圣就会在我们里面作成;这不是凭我们的努力,借着操练肉体而成圣,乃是圣灵使我们成为圣别。
我们若要看见加拉太三至四章所说的事物,就需要启示和亮光。因此,我们都需要祷告:“主,开启我的眼睛,使我有所看见。”当使徒保罗还是大数的扫罗时,他满了宗教的属人观念。(一13~14。)直到有一天,他转离属人的观念,成了保罗,一个满了属天启示的人。
今天我们仍然满了属人的思想与观念;我们属人观念的鳞片,需要从我们的眼睛上脱落,使我们能看见那从天上来的异象。(徒二六19。)我们会看见,我们需要忘记其他一切事,只注意内住的灵。这内住的灵乃是开启神经纶的钥匙。
饮于基督这包罗万有的灵
不仅如此,如今基督既是那灵,(林后三17,)我们就得以借着呼求主名来饮于祂。(罗十12~13。)神的心意是要将基督这包罗万有的灵作到我们里面。我们可将基督这灵比作一杯包罗万有的饮料,其中有许多健康的成分,有生命、爱、亮光、智慧和圣别…。当我们借着呼求“哦,主耶稣”而饮于这灵(林前十二13)时,就将一切正面的项目取用进来。(3 下。)譬如圣别,不是像卫斯理约翰(John Wesley)所教导之无罪的完全;反之,圣别乃是基督,祂是我们的生命。(西三4。)今天祂是那包罗万有的灵。当我们遭遇难处、受试验、受苦时,我们需要呼求:“哦,主耶稣,”就会经历真实的安慰和复苏。除了耶稣,没有人能真正解决我们的难处,回答我们的问题,或成为我们真实的安慰。我们都需要借着呼求“哦,主耶稣,哦,主耶稣”,来喝包罗万有的基督这饮料,借着喝包罗万有的基督,包罗万有的灵就能作到我们里面。
经历基督作恩典
保罗告诉我们,两个妇人的寓意描绘两约,就是恩典之约和律法之约。我们可以这样说明两约的原则:以弗所五章二十二节说,“作妻子的,要服从自己的丈夫,如同服从主;”二十五节接着说,“作丈夫的,要爱你们的妻子,正如基督爱召会,为召会舍了自己。”作丈夫的读过二十五节后,可能下定决心努力爱妻子,也许就某种程度而言,他能作得到。同样的,姊妹读过二十二节之后,或许会努力服从丈夫。她可能对丈夫说,“无论你说什么,我都作;你若不许,我就不作。”她也可能有一段时间作得相当成功。
然而,这位丈夫的爱和他妻子的服从都是“以实玛利”,不是“以撒”,因为是按着律法的原则产生,而非按着恩典。这种爱和服从可能是真的,正如以实玛利是真的儿女,但神会说,“把他们赶出去。”我们的眼睛若得着开启看见这事,就会领悟,神不仅拒绝仇恨和背叛,更拒绝出于己、试图遵守律法的爱和服从。
一位弟兄可以不明白如何解释以弗所五章二十五节,但他领悟耶稣在他里面,他知道如何借着呼求“哦,主耶稣”来饮于活灵。这样,基督这爱就自然而然的从他流出,流向妻子。我们若试着要遵守律法,就错用了律法,而产生以实玛利。律法的用意是要作看守者和儿童导师,保守我们并带我们归向基督。一旦这事成就,我们就可以向律法说再见,因为律法再无地位和功用了。我们如今需要学习经历基督作恩典而向神活着。(加二19。)
参读: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,各种读经记录,第四章;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二年第三册,为着实际、真正、真实的召会生活享受基督作包罗万有的灵,第四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