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信息大纲
一、在加拉太二章,我们看见在基督里的自由与律法下的奴役相对;到了三章,我们要看见那灵与肉体之间的对比。
二、在二至三章我们看见福音真理的基本原则:人得称义,不是本于行律法;律法是监护人,看守神的选民直等基督来到;基督来到以后,律法就过去了。如今,我们在神新约的经纶之下,我们不是要遵行律法,反之,我们乃是本于信基督得称义。这信创造一种生机的联结,使我们在其中与基督是一,使我们得以向律法死,而向神活着。这一种生活就是:“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”(二20)
三、“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”的生活,也就是享受基督作我们恩典的生活;而这样的享受恩典,完全在于基督的钉十字架,并且也是一件完全和那灵有关并在那灵里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