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三、三章启示神照祂永远的定旨赐给亚伯拉罕应许。在这应许成就以先,律法被赐下作神选民的监护人。随后,在预定的时候,基督这应许的后裔来成就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。基督来了,神所应许之福的成就也来了。这就是恩典。因此,恩典与基督同来,并带着应许的成就而来。这一切都是在神那一面。在我们这一面,就需要一条路好领略、体认并享受基督这后裔的一切所是和所完成的。换句话说,我们需要属灵的照相机,来拍摄恩典的景象。这『照相机』就是我们的信。因此,在神那一面,恩典来了;在我们这一面,信也来了。现今,我们既有恩典、信、以及那成就了应许的后裔,就不再需要律法作监护人。因此,律法该被摆在一边,在这景象里不该再有任何地位。我们必须转离这监护人,而与那成就应许的基督在一起。当然,这指明我们也该留在恩典和信这里。这样,我们就被包括在那惟一的后裔基督里,承受所应验的应许,并享受所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福;这福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。